地区: | 凌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6-3323011 |
地址: |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27号 |
(一)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城市建设的具体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督指导房屋征收和开发改造工作,代表区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能。
(四)负责监督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
(五)负责监督指导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
(六)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对全区人防工程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管理,使各种人防设施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七)负责城市规划圈外(包括紫荆产业园区、农工商总公司、马家街道)以户为单位的房屋规划审批工作。
(八)负责城市管理监督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和督办落实等工作。
(九)负责监督指导全区环境卫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比。
(十)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园林绿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区园林绿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比。
(十一)负责监督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指导辖区民营供暖单位的冬季供暖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指导辖区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亮化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网点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区属总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辖区四气两站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凌河夜市和监督指导特色美食街及原广东商业街工作。
(十八)承办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