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皇姑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
机构信息
地区: 皇姑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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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4-86847995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6楼 邮政编码:110032  ,
详细介绍

沈阳市皇姑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进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与科技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科技产业创新规划、科技提升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区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配置与管理工作。

(四)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五)指导全区各类科技园区开发建设工作;负责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提升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六)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研究、落实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负责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科技奖励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推进工作;负责全区科技统计、宣传、保密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实施农村科技工作;落实科学技术普及建设相关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引进国外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职责。

(十)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一)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三)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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