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按照全区城建工作需要,依据区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征收工作。 (三)根据政府确定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机构信息
地区: 沈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4-24819828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 邮编:110067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按照全区城建工作需要,依据区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征收工作。
(三)根据政府确定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
(四)负责城市更新有关科研论证、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项目听证,信息交流、宣传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区土地整理、交易等工作,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
(六)负责审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负责房屋征收项目摸底调查、测算补偿安置资金;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报请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对未依法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拟定并组织有关部门论证补偿安置方案,配合信访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七)发放《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八)报请区政府申请司法强制搬迁;负责城市更新涉及的房屋拆除招投标和现场管理工作。
(九)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的相关衔接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展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已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收尾和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城市更新信访稳控、调处工作;负责配合司法部门处理全区城市更新的行政复议和诉讼;负责受理、核实单位或个人对城市更新违法行为的举报,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人事、党务、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资金的测算使用;负责城市更新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拟订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拟订涉及城市更新项目类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监管补偿安置资金;发放《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
(二)计划科。负责组织编制区城市更新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范围确定、公益性审查和入户调查登记,拟定并组织有关部门论证补偿安置方案,配合信访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有关科研论证、信息交流、宣传教育的管理工作。
(三)更新管理科。负责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与城市更新对象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报请区政府申请司法强制搬迁;负责城市更新涉及的房屋拆除招投标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相关衔接工作;对城市更新具体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政策法规科(信访调解科)。执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征收决定的程序性审查;负责配合司法部门处理全区城市更新的行政复议和诉讼;负责受理、核实单位或个人对城市更新违法行为的举报,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全区城市更新信访稳控、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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