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上办事大厅)
2022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温州湾新区。温州湾新区规划控制总面积约158.48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
机构信息
地区: 龙湾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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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77)85851778 ,(0577)86996650(传真)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06号行政管理大楼12楼
详细介绍

    2022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温州湾新区。温州湾新区规划控制总面积约158.48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片区、龙湾二期围垦、瓯飞一期(北片)。四至范围:东至瓯飞一期东堤,南至温州市龙湾区与瑞安市交界处、滨海二十五路、瓯飞一期(北片)南堤,西至茅竹岭、瓯海大道、滨海大道,北至瓯江南堤。

    温州湾新区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保持原有国家级牌子(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变,设立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协调。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设”决策部署,完善大湾区“一环一带一通道”发展格局,发挥民营经济特色优势,坚持节约集约,统筹资源要素,突出主导产业,深化产城融合,着力打造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长三角先进制造集聚高地、浙江东南沿海科技创新高地、温州都市区产城融合新城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内有关管理规定。

(二)温州高新区党工委负责温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战群团等工作;指导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工作。

(三)温州高新区党工委按权限讨论决策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温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干部。

(四)负责编制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范围内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指导市级有关派驻部门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范围内产业规划和产业准入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和准入管理办法。

(七)负责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范围内投资促进服务工作,承担推进境内外招商引资具体工作。

(八)负责管理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范围内园区贸易、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处理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审核、申报人员出国(境)和对外邀请事项。

(九)负责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范围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牵头组织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范围内区域基础设施、重点公共服务平台等配套建设和跨区域、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实施。负责建设工程审批和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以及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前期物业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十一)负责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范围内土地的统一开发、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和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财政预决算管理、国库收支管理和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十四)受市政府授权,对下属国企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管理下属投融资平台。

(十五)协调市级机关及有关部门设在温州湾新区(温州高新区、温州经开区)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的工作,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部门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温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挂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编制数等均维持不变。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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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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