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拱墅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 |
电话: | 0571-89507860 监督电话0571-89507834 |
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198号拱墅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主楼2楼 ,邮 编310015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上级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协助区领导办理法治工作事项。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承担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六)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开展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本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