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林业局(网上办事大厅)
揭阳市位于广东省东部,地处东经115°36′24″-116°37′45″,北纬22°53′20″-23°46′30″,北回归线横贯本市中部。东与潮州市的潮安区、汕头市及其所辖的潮阳市毗邻,南濒临南海...
机构信息
地区: 榕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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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663-8228276
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555号大院2号楼737房   邮政编码:522000
详细介绍

        揭阳市位于广东省东部,地处东经115°36′24″-116°37′45″,北纬22°53′20″-23°46′30″,北回归线横贯本市中部。东与潮州市的潮安区、汕头市及其所辖的潮阳市毗邻,南濒临南海,西与汕尾市的陆河县、陆丰市相连,北与梅州市的丰顺、五华两县接壤。管辖榕城区、揭东区、揭西县、惠来县,代管普宁市(县级)。全市陆地面积5240.5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136.9公里,沿海岛屿30多个。

        揭阳市地质构造复杂,主要有花岗岩、沉积岩、片岩、玄武岩、河流冲积物、滨海沉积物六大种类,构成山地、丘陵、盆地和平原四大类地貌。地势北高南低,由北至南依次分布着山地、丘陵、平原等基本地貌类型。山地多属莲花山系,其中绵亘于揭东区北部和西部、揭西县北部的大北山,呈西北──东南走向,海拔在500-600m左右,主峰李望嶂海拔1222m,为揭阳市第一高峰。
        揭阳市森林植被主要是南亚热带常绿混交林,海拔800m以上的植被多为耐干旱的黄毛草、鹧鸪草、岗松及小灌木,中下部以次生阔叶林和人工林,以及芒萁、鹧鸪草、桃金娘、岗松为主,主要的树种有马尾松、大头茶、黎蒴、阿丁枫、青冈、木荷、杉、红椎、湿地松、大叶相思、桉、油茶、竹、茶、荔枝、青梅、橄榄、余甘子、桃、李等,大北山还有小片国家二类保护植物福建柏,沿海的人工林主要是木麻黄、桉、台湾相思、大叶相思、湿地松、加勒比松等。

        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坚持把林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1993年,全市提前两年完成省委、省政府“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建设任务,实现绿化达标。1994年,全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绿化成果,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确立了以分类经营为指针,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实施分类指导,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基地建设。1998年,全市开始组织开展林业第二次创业,优化生态环境,加快林业产业进程,保证了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2005年,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大林业生态县创建力度,努力建设林业生态市。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以新一轮绿化揭阳大行动为中心,全力以赴推进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狠抓森林资源管护,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努力建设“大树下的幸福生活”,生态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各项林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揭阳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据统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市共完成森林碳汇工程人工造林13.5万亩,完成省碳汇林抚育43.35万亩,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11.81万亩;完成沿海基干林带建设5729亩;新建2个县级森林公园;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623个,评定“国家森林乡村”26个;完成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232.2公里,面积1.14万亩,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十三五”期间,揭阳林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目标,按照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总体要求,以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主要抓手,坚守生态保护底线,狠抓森林资源管护,广泛开展造林绿化,积极推动揭阳林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湿地,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森林和草原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林业局应当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555号大院2号楼737房

        邮政编码:52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3-8228276

        负责人姓名:陈锐彬

        网站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jyl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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