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指导、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
机构信息
地区: 连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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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4:30-17:30(工作日),
电话: 0763-8733772
地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5132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指导、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县的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连山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负责枪支弹药、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特种行业。

(六)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治安联防组织和经警队伍的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协调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负责实施对来本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四)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五)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督察工作,督办和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7个派出所,为县公安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分别为:吉田派出所、永和派出所、福堂派出所、太保派出所、小三江派出所、禾洞派出所、上帅派出所。名称统一规范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XX派出所”。

负责维护本辖区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负责辖区的治安行政管理和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防范、控制工作,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动向,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负责辖区人口户籍管理和身份证的申办呈报工作;负责对破坏公共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查处;负责对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的接处警和现场保护,以及协助、参与侦查的工作;协助和直接参与辖区内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辖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治安保卫组织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列管的重点人口、违法犯罪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及教育改造;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开展安全文明小区、社区建设,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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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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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清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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