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决定,以及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教育、体育、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机构信息
地区: 大亚湾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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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 14:00-17:30 (工作日)
电话: 0752-5562160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南路118号管委会行政大楼B601    邮政编码:516081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决定,以及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教育、体育、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区有关宣传、教育、体育、精神文明建设、互联网信息管理,以及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等方面的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规划、协调、督导文明城市工作。

四、指导、协调区内新闻发布和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并做好宣传信息的上报工作。

五、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实施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管理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队伍建设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区级教育经费,监督学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区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八、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事业;组织、指导、协调艺术创作、艺术生产和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九、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和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参与规划、实施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区级公共文化设施。

十、负责协调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协调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十一、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十二、负责审核本区承办的国际及全国体育比赛并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在本区举办的重大国际、国内体育竞赛和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

十三、承办区委、区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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