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审计局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
机构信息
地区: 肥城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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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8:30)
电话: 0538-3229873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路036号
详细介绍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决算草案,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镇街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市管干部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承担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泰安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组织推进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秘书科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物业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政工人事、财务、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综合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市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2、法规科

职责: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力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审计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审计业务统计工作和业务档案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管理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

3、财政审计科(挂社会保障审计科牌子)

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决算草案,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起草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组织税收征管等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拟订全市审计业务电子数据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4、教科文卫审计科

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5、企业审计科(挂农业农村审计科牌子)

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负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组织审计市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事业单位及职责

肥城市审计指导服务中心

市审计指导服务中心为市审计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和其他审计项目的支持与技术保障,承担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总结等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三)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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