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
机构信息
地区: 潮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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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 14:00-17:00(工作日)
电话: 0754-89377052
地址: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凤西一街6号 邮政编码:515100
详细介绍

一、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相关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八、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褒扬彰显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负责区直民兵工作三落实,做好征兵、整组、训练、民兵预备役建设,协助有关单位抓好区直单位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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