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拟订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
机构信息
地区: 罗湖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55-25666785 ,咨询投诉电话:0755-22185006(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3、24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拟订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功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指导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推动卫生健康知识的普及。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 研究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市、区重大人才工程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有关的卫生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十五)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六)参与提供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卫生健康行业的意见。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五是协调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