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部门规范性文 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
机构信息
地区: 福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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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电话: 0535-2139369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滨路10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部门规范性文
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市政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集贸市场除外)、城市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全部行政权力。
(三)依据住房和城两建设(含人民防空)、农业(含畜牧兽医、农业机械)、林业、水利(含渔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含文物)、旅游、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杈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四)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
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年度城市维护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有关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对占挖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的有偿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供排水、燃气、集中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城区的防汛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创建及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的推广应用工作。制定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率的审核认定。
(十)负责城市环境艺术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环境艺术作品设置的规划布局和技术标准,对城市户外广告、城市景观靓化、城市环境艺术作品的设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广场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牵头实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各镇街城乡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及转运站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十三)负责公用事业、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十四)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攻关和技术推广,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与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城市管理热线投诉的办理,管理和指导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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