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和措施,...
机构信息
地区: 环翠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电话: 0631-5192130
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文化中路89号
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4.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重大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案件等。

5.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工作。

7.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和海岸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出入境证件管理及口岸签证工作;按规定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停留、居留等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海岸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9.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保障标准,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按规定负责车辆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筹集、使用、管理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12.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13.组织开展我市公安机关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4.领导和管理列入市公安局序列的公安业务机构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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