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市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窗口服务时间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2-83861005 投诉电话 0532-83875880 传真号码 0532-68888002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27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
(二)负责编制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社区管理。负责社区管理以及社区救助、社区文化、社区科普、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等工作;指导社区居民自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协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四)城市建设与管理。参与辖区内重点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选址预审;拟定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辖区居住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除区建管局直接管理范围之外的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保持市容市貌整洁卫生;负责物业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环境保护、城建、房管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居民动迁工作。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平安街道建设,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信访、人民调解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做好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服务工作 负责为辖区内个人创业和企业的经营提供服务,为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为打造特色街区营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税源经济发展 负责本辖区统计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红十字工作;做好辖区内人民武装双拥共建工作。
(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人民防空、防汛、防震、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等工作;负责编制、修订本辖区内应急预案;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建立应急队伍;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城市建设与管理。参与辖区内重点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选址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