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部(网上办事大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机构,其主要工作是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
机构信息
地区: 北京 > 西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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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电话: 010-58881800
地址: 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机构,其主要工作是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根据国办发[2008]58号文,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包括:

(一) 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组织制订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 负责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 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六) 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 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 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 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 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二) 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相关管理,组织科技援外与科技援华相关工作。


(十三)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技部业务咨询电话: 58881800

科技部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单位:科技部信息中心

科技部门户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58881234

科技计划网络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010-51666288(中继线) 010-58882705 010-5888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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