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镇(街...
机构信息
地区: 掇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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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724-6055780
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阳光一路6号
详细介绍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七)协调开展火灾防治工作以及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八)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油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区应急委员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灾害应对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水利和湖泊局在水旱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综合协调开展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

2.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编制水利设施防汛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管理预案;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3. 必要时,区水利和湖泊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区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职责分工,执行区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建议提案、档案、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人才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区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有关重要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镇(街道)、产业园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与现场保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协调全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三)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协调城镇、农村、森林、草场等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度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五)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全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依法调查处理工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工商贸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度工作;负责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负责全区油气长输管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法调查处理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其他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度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七)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承担全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统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度。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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