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乡村振兴局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检查工作。 (二)负责提出全县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的建议、意见;负责编制全县扶贫...
机构信息
地区: 通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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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电话: 0715-2881551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滨河路73号
详细介绍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检查工作。

(二)负责提出全县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的建议、意见;负责编制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上报、审批、分配和管理,组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工作。

(四)负责全县扶贫项目库的建设。

(五)负责组织整村推进、小额信贷、扶贫搬迁、雨露计划和老区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他扶贫项目。

(六)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县妇联、县工商联、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县慈善总会等党群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七)拟订全县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八)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九)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股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和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文秘、档案、印信、接待、协调和后勤管理工作;起草扶贫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全县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有关建议和意见;负责扶贫工作目标的检查和考核;参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等人才扶贫、教育扶贫扶智扶志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经验总结和宣传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的编制和申报;按会计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负责资金筹措、划拨和管理,提出资金使用的合理化建议;负责工资、费用的发放以及报账、做账、报表和会议核算、财务分析工作;管理银行账户和票据;管理账面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算。做好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审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扶贫规划信息股

负责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组织、评估储备,立项审查、计划下达工作;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申报、投向和分配方案;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牵头组织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和实用技能培训;做好小额信贷、雨露计划扶贫工作;参与光伏扶贫、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定、数据录入和动态管理及社会扶贫网建设,制定精准扶贫工作计划、帮扶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贫困人口脱贫评估和相关数据、资料统计上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扶贫项目建设股

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据项目进度调拨扶贫资金;负责项目管理费、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社会扶贫项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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