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司法局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
机构信息
地区: 赤壁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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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电话: 0715-5882571
地址: 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30号
详细介绍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单位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本市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装备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派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

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处所中心之间的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

负责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接待等工作;

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管理行政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收支、及时向财政报账的工作;

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兼管司法行政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指挥强制隔离戒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局域网的安装、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安全运行。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用车辆等装备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全局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党建、党务和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相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衔评授工作。

(三)法制宣传股(加挂赤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负责系统内的普法工作;

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调研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负责全市律师执业机构、公证机构及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的申报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照(资格证)的发放、年检注册、年度考核、行政处罚及其执照(资格证)撤销的申报审核工作;

检查、监督管理公证业务活动。指导、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相关管理;

负责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本市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省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五)基层工作股

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

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人员过渡性工作;

对吸毒人员实行强制性治疗,心理矫治、文化教育和习艺劳动。

(七)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制定全市法律援助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活动;

负责解答法律咨询;

受理、审查和批准全市法律援助对象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

负责受理市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

负责组织、指派全市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及其法律服务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务;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法律援助工作;

承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

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赤壁市律师顾问团的日常工作。

地址: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30号一楼

(八)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直属机构

赤壁市公证处(副科级机构)。

市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负责证明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法律行为,证明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确认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办理国内和海外及港、澳、台公证事务。

派出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赤壁市司法局下设1 0个派出机构(司法所):

蒲圻司法所

官塘司法所

车埠司法所

赵李桥司法所

神山司法所

中伙司法所

赤马港司法所

赤壁司法所

新店司法所

茶庵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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