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系统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系统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二)拟订...
机构信息
地区: 莱芜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供销社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电话: 0531-7621315
地址: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4楼 ; 邮政编码: 271100
详细介绍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系统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系统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二)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维护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拟订全系统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全系统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新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农村信用合作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四)领办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组织、指导、扶持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动相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为农民生产搭建平台。

(五)构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推进联合社、基层社和社有企业三位一体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内部的联合与合作。

(六)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废旧物资等重要商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参与农民技能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区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指导供销文化建设。

(八)监督、管理和运营区社直属企业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负责区社直属企业党的建设、安全稳定等工作。

(九)组织指导本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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