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荆州区委、荆州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荆州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荆区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
机构信息
地区: 荆州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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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电话: 0716-4134756
地址: 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155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荆州区委、荆州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荆州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荆区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三农”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发展,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瓜果、油料、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耕地地力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优势特色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

5.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初审、申报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质量检测国家标准。负责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服务工作,发展培育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农机跨区作业行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8.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拟订农业开发规划,组织申报农业投资项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区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情信息,组织协调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与统计,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指导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1.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参与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缩小项目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政务公开、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报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核。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负责人:杨谌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农业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田姚

(三)乡村振兴股。牵头组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农场企业发展,推进垦区企业化。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在乡村振兴股挂牌。

负责人:陈媛

(四)农业产业化股(科技教育股)。组织协调农业产业发展。拟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初审、报批及动态管理与服务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负责人:周付强

(五)种植业股。提出种植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和蔬菜、油料、瓜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可持续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外来物种管理和外来入侵生物监测及治理工作。指导农药、化肥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区农情信息。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制定本地绿色食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生产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产业扶贫等工作。协助审批与备案管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

负责人:余磊磊

(六)畜牧兽医股(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区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

负责人:刘宇

(七)渔业渔政股(农业机械化股)。贯彻执行水产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渔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引导全区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收集、发布水产品市场信息,负责全区水产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引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监督实施农机作业技术规范、标准。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农业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全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负责人:聂慧慧

(八)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人:邓如华

老干部股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王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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