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司法局
(一)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工作。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
机构信息
地区: 咸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 0718-6819593值班传真:0718-6819353
地址: 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育英路22号
详细介绍

(一)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工作。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三)负责法治咸丰建设调研、指导和协调工作;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区)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

(四)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负责本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承担县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承办由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县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应诉工作。

(七)规划、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联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承担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导、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工作,协调联系司法鉴定工作。

(九)承担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十)承担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对外宣传、计生综治、外事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通讯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各司法所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安全、维护等技术服务和保障;协调指挥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物资装备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2、政治(警务)处: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工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党的建设、文明创建以及行政监察等工作。

3、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基层组织法治创建活动的组织、验收工作等职责。

4、法治调研督察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稿及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会议筹备及活动安排,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业督察,提出督察建议、问责建议;负责开展法治咸丰建设调研、指导和协调工作;协助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协调全县部门法治工作机构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联系、协调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专兼职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等工作。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等职责;指导监督咸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咸丰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7、政策法规股:

负责本县法制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负责对本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见;承担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解释工作;指导、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编纂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及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牵头对征求本部门意见的县委党内法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办理县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谈判和其他经济贸易谈判,审查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国务院部委、省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办理工作;承办全县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8、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直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争议;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对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由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县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县政府、县司法局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以县政府、县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指导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事业单位及职责:

咸丰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负责全县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负责社区矫正解矫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派出机构各乡镇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恩施政务服务网入口

恩施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