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漳河新区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监测、预测新区经济运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新区投资综合管理,组织提出和督办实施新区重点项目...
机构信息
地区: 掇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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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724-6502567
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漳河大道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B座12楼
详细介绍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监测、预测新区经济运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新区投资综合管理,组织提出和督办实施新区重点项目计划草案;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

(二)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为管委会提出建议和咨询;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新区能源管理和节能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新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参与拟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负责成本调查、监审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建立和完善粮食收储、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负责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粮食安全监管等。

(五)组织实施科技发展、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科技体制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改革。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扶贫和农村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六)指导区域创新发展,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组织工作,负责科技平台工作,负责在新区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和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

(七)组织科技工作者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生监督工作。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八)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对新区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管理、协调、服务,对镇(街办)科协进行业务指导。兴办符合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九)指导新区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落实省、市关于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贯彻落实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省、市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新区国民经济核算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定期发布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全方位教育和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新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新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协调镇、街道及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

(十三)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新区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新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编制新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指导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牵头建立新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筹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制定新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七)协调开展火灾防治工作以及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八)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新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油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九)承担新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负责新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和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便民化。完善和落实审管联动、联合勘查验收制度。统筹协调新区管委会大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建设、运行和管理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牵头开展新区营商环境优化和受理妨碍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二十一)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之间规定分工执行。

(二十二)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荆门市漳河新区经济发展局设12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各类文件信息上传下达,负责会务安排,年终总结、考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综治、宣传、后勤、工会、档案、保密工作。负责财务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投资和产业发展股。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承担编制新区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组织拟定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新区经济体制改革。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参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完成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担新区援建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省、市、新区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汉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发展股。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行业管理。参与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承担支持新区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统筹安排新区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旅游、政法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新区环境与资源、服务价格、重要商品管理和监测工作,建立价格监测预警、应急机制。负责粮食行业管理综合协调监管工作,指导新区粮油质量安全以及粮食行业和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新区粮食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牵头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用建设股。编制发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服务。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负责新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负责推动落实国家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全面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工作。负责抓好信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信用修复工作。负责抓好市场价格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曝光扰乱市场秩序、价格欺诈人员信息。负责开展检查督办考评通报工作,建立完善信用工作保障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技发展股。组织实施科技发展、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科技体制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改革,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和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工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扶贫和农村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组织工作,负责科技平台工作,负责在新区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科技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生监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学普及股。组织开展面向农村、城镇社区、企事业单位、青少年、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全社会的科普教育、社会公益性活动,提高新区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开展科学论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工作,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参与科技政策的制定,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对新区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管理、协调、服务,对镇(街办)科协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学会(协会)、乡镇科协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组织建设,负责科技(科普)示范基地的推荐、评定和服务工作。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荐人才,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济和信息化股。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建议,承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初审审核相关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负责新区有关数据、指标和经济信息收集、整理、监测、分析与发布。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落实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县域经济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国民经济核算股。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统计数据,负责统计年鉴、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负责新区综合、平衡专业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服务业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定期编制《新区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并及时对外公布。搞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预测和分析,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新区统计核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应急管理股。承担应急值守等工作。统筹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新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与现场保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协调新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新区水旱灾害救援、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协调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新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负责新区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新区化工(含石油化工)、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长输管道及工矿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新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新区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调查处理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工作,负责统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度。承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大数据管理股。负责协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互联网+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拟订政务服务制度、办法、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政策法规宣传实施工作,检查、指导、考核新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便民化。督导新区、镇、村(街道、社区)三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及配套服务窗口运行,监督和纠正违规审批服务行为。负责新区数字政府、大数据建设归集管理分析、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管理工作和政务云平台、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互联网+监管”和网络安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部门现场联合踏勘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勘查、验收、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工作。负责新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并联审批、联合会审、联合办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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