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黄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挂牌成立,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政工股、安置股、优抚股、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局下属4个二级事...
机构信息
地区: 黄梅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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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123-3328010
地址: 黄梅县晋梅大道30号
详细介绍

黄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挂牌成立,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政工股、安置股、优抚股、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局下属4个二级事业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股级)、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副科级)、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正股级)、县光荣院(正股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扶贫等工作。

(二)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退役军人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和本级优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
(五)负责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拟定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七)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八)监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承担退很军人移交安置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授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安置遗留问题信访工作。
(九)承担落实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工作。落实好拥军优属、抚恤补助各项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双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十)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为困难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医疗、住房、子女就学等问题,管理退役军人精神病人医疗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优抚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做好优抚涉军维稳工作;负责执行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监督退役军人优待抚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优待抚恤方面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大问题的制度规范研究,具体承担军地衔接、调查研究、督导落实、信息编制等职责。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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