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梅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3321728 |
地址: | 黄梅县黄梅镇紫云路, |
黄梅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成教育、学前教育,指导、协调、管理民办教育,负责教育系统组织人事、财务基建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目前,教育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股室,在职干部职工56人,下辖48个二级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县教育局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主线,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育人水平,县域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喜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顺利通过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被认定为“示范县”;教育改革课题荣获全国第三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规范办学经验被《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报道。
黄梅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机关公文的运转和管理,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件、机要、保密及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各方面往来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撰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拟订、申报教育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督导、督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督导、督查工作制度、计划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组织督学开展督导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内教育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宣传和报刊征订发行工作。
(二)人事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考察、任免、交流、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调配和管理,牵头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学校、幼儿园)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统计、考核奖惩、教师岗位设置的审核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管理教育系统人事档案,负责教育相关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教育发展规划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三)计财股。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项目建设工程立项、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技术装备规划、计划和管理规章;拟订并申报学校(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学校(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和有关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负责各类教育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的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协助做好教育发展规划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教育股。负责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拟定学校(幼儿园)教育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幼儿园)课程设置、教材教辅使用及审核工作;负责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教育改革、学生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负责“文明学校”创建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幼儿园)招生政策;负责学校(幼儿园)招生简章、广告发布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各学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初中和高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初、高中毕业证书验印工作;指导民办教育促进会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表彰奖励工作,提出民办教育机构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建议。
协助做好教育发展规划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国防教育工作,管理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实践活动;负责学校(幼儿园)学生体育竞赛、大型文艺体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协助做好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六)教师工作股。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查处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负责教师县级表彰及县级以上表彰推荐工作;承担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推荐评审及考核工作;负责县级名师、骨干教师评审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审核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省市教师帮扶项目资助对象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来梅大学生实习实训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县校合作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七)法制安全股。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的法制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管理系统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校车公司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宗教管理和非法邪教组织人员的防范、处理工作;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办理涉教诉讼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协助统筹教育执法工作。
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八)政务服务股。负责教育行政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学前、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和全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变更等事项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发放;负责中、高考优录加分的审核工作;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违反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进行调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取缔非法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装备、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招投标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负责教育服务窗口工作。
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党群、统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股级职数11名(含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股长1名,党工委办公室主任1名,离退休干部股股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