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在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江陵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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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电话: 0716- 4739411
地址: 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北)168号
详细介绍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在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定位为市场综合监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知识产权运用、发展和保护。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许可。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依规办理应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案件。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相关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价格收费违法违规等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委员会、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3.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15.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及推进运用。指导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培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指导乡镇管理区知识产权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19.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组织查处涉及食盐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好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规范条件中有关质量安全条件的审核与监督。

2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含乡镇派出机构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15名(含食品安全总监2名、市场稽查专员3名)。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雷卫忠:主持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华:负责登记注册、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行政审批许可、信息中心、创文、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事中事后监管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工会、老干、妇联、共青团、计划生育、机关、财务、审计、人事、档案、乡村振兴及联村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的责任。分管行政审批股、办公室、财务人事股,联系郝穴市场监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熊忠孝: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执法办案的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县级查办案件及全县案件管理、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执法、政策法规、法治建设、招商引资、扫黑除恶、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房屋征收工作。负责质量强县、质量管理、标准化、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管理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的责任。分管执法稽查股、质量技术监管股,联系熊河市场监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华杰:负责食品安全协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环境保护、疫情防控、创卫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的责任。分管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股,联系马家寨市场监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善波: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指挥、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市场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和标志保护、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河湖长制、企业及项目秘书、小个专党建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的责任。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联系普济、秦市市场监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的责任。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系三湖、资市市场监管所。

副科级干部谢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的责任。分管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股,联系白马寺、沙岗市场监管所。

主任科员李力:协助陈华杰同志工作。

副科级干部朱钟武:协助熊忠孝同志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付孝仁:协助陈军华同志工作,侧重工会、老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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