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办事大厅)
一、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二、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其市州管理处的行政职能回归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不再承担融资性担保行业...
机构信息
地区: 湖北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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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春、秋、冬季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夏季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电话: 027- 87235832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 
详细介绍

一、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二、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其市州管理处的行政职能回归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不再承担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督管理、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职责,撤销融资担保服务处、电子政务处。

四、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内设机构。

(一)撤销信息安全协调和基础设施管理处,将信息安全协调和基础设施管理处职责调整到信息化推进处。信息化推进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推动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综合利用。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及工业云信息安全规划,拟订支持政策。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应用,指导做好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促进工业互联网、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编制工业信息化的实施计划,推动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

(二)设立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综合处。主要职责分别是:

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全省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性文件,承担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频率规划、分配与指配。依法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电台执照。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监管无线电台(站)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协调处理无线电监测、检测、电磁干扰事宜。指导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及市州监测站工作。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工业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边缘计算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落实工业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负责组织对虚拟化等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组织推动大数据新产品、新服务发展,增强大数据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指导推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研究、跟踪和推进分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综合处: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调研活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与理论研究工作。

(三)将重化产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原材料工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   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械汽车产业处更名为装备工业处,轻工纺织产业处(包装产业处)更名为消费品工业处。主要职责分别是:

原材料工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合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服务管理工作。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装备工业处:负责装备制造业(不含船舶、飞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消费品工业处: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家电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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