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7人,局领导设一正二副。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二级机构“宜章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宜章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核定全额事业编10人,其中退役军人服务...
机构信息
地区: 宜章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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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一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
电话: 0735-3710881
地址: 宜章县环城西路20号 ;
详细介绍

   宜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7人,局领导设一正二副。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二级机构“宜章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宜章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核定全额事业编10人,其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编6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设编4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自主择业和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

(七)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全局内设办公室、党务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四个股室,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两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党组书记、局长:刘玉军  主持全局工作。联系电话:13975791257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白雄文  分管拥军优抚、军休服务管理、双拥、退役士兵安置、权益维护、思想政治、烈士陵园管理、政策法规、项目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禁毒、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应急处理、乡村振兴、农林水等工作。联系拥军优抚股(思想政治、政策法规、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县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5869815866

副局长:柳春亮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规划财务、转业军官安置、企业军转干部和公益性岗位安置部分退役军人管理、绩效考核、党务党建、政工人事、民生大爱、宣传(网络宣传与舆情处理)、信息调研、政务服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识形态、三创、综治、民调、档案管理、统计、统战、工青妇、老干部(老龄)等工作。联系办公室(规划财务)、党务工作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军休所。联系电话:1397574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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