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北湖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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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电话: 0735-2368167
地址: 郴州市民权路2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1-6楼)
详细介绍

(一)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和资产处置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改造等。

(四)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集中住宅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房清查、产权登记、调剂配租、维修维护、资产处置工作。

(五)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维修、更新、处置并实施集中统一管理;负责预算内专项用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

(六)负责确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指导、监督、检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市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承办党委、政府有关会议;负责市委、市政府公用流转房管理;参与监督管理市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七)统筹协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节能技术改造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指导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市区从事机关事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负责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委、市政府大院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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