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市级权限内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
机构信息
地区: 北湖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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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电话: 0735-2815391
地址: 郴州市五岭大道79号
详细介绍

(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市级权限内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综合管理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有关标准和规范;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三)负责城市市政设施运行的监管。承担市中心城区有关市政道路、桥涵、排水、防洪堤、路牌、 照明亮化以及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城市车辆清洗等设施的运行监管;承担市中心城区占破道、户外广告设置监督;参与市政规划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监管。承担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排水(含污水处理)、节水、燃气、供热的行业管理;做好市政府有关特许经营有关工作。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管。组织市中心城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管;承担市中心城区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及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监管;组织和指导古树名木保护、迁移工作;参与市中心城区有关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验收;指导园林绿化服务工作。

(六)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组织、指导、协调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监管和指导环境卫生服务;承担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含基建渣土)运输、处置和有关环卫基础设施的监管;指导、监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行使市级事权范围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环境保护、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有关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关行政强制权;承担有关重大、负责以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组织查处和有关执法力量的协调、组织;协调、组织城市综合管理有关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

(八)拟订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推进完善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和运用。

(九)承担城市综合管理绩效考评。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城市综合管理绩效考评工作。

(十)拟订本系统资金使用计划,监督本系统各种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调整。

(1)将有关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以及管理湖南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职责划入市林业局。

(2)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划入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和工作交接后,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区域有关产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按照审管联动的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及时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告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及时将有关监管信息、涉及行政审批的政策文件送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简易事项审批有关审查勘验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重大事项审批和审批涉及专业要求较高的复杂勘验、检验检测、技术论证、联合验收等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并提供有关支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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