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牧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73—3033337 |
地址: | 新乡市牧野区中原路569号 邮 编:453002 |
(二)组织拟订全区农村公路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物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农村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区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道路客(货)运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城乡客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城乡道路运输、道路运输服务业、道路运输相关产业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五)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执行上级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及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及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全区农村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对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七)指导全区农村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区农村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权限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