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湛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金融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00-12:00,15:00-18:00 ; 冬季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75-2579117 |
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中段163号院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研究分析全区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协调联络市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驻区各金融机构;协调引进金融机构入驻,推动驻区金融机构“走出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促进全区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
(四)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协助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五)依上级部门授权,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驻平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属地金融监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八)负责全区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