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
机构信息
地区: 大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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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00—12:00、15:00—18:00(夏)、8:00—12:00、14:30—17:30(冬)
电话: 0739-8928808
地址: 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大祥区政府院内9楼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育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权限内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落实好教育扶贫的相关政策。

(七)指导区属各类学校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区直教育单位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八)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区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区内各类学校编制标准;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调整布局;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统筹管理全区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提供优质服务。

(十)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区直教育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区直教育单位干部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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