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如皋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2:30——6:00(7月-9月) |
电话: | 0513-87513535 |
地址: | 如皋市行政中心A13楼 |
根据《如皋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如皋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如皋市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如皋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二)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推进建立医疗保障待遇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负责拟订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五)制定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一体的医疗保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办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