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大厅)
湘潭市教育局前身为湘潭市教育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2002年,启用现名湘潭市教育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部门。现设秘书科、办公室、审计法规科、规划信息科、财务科、...
机构信息
地区: 雨湖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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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31-58530589
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双拥中路168号
详细介绍

湘潭市教育局前身为湘潭市教育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2002年,启用现名湘潭市教育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部门。现设秘书科、办公室、审计法规科、规划信息科、财务科、民办教育科(加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教师工作科(加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人事科、学生工作科(加挂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综治安全科、教育督导科、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科、团委等科室。下辖湘潭教育考试院、湘潭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技术研究室、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站、学校建筑管理站、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二级机构。直接管理的学校有21所。


湘潭市教育局自成立以来,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市教育工作者,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取得了辉煌的业绩。1991年,我市被评为全国扫盲先进单位并获扫盲铜牌奖。1997年,我市顺利通过“两基”评估验收,成为全省首批整体性实现“两基”目标的地(市)之一。1999年,我市整体达到“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合格县市”创建目标,成为全省第一个“普图”人口覆盖率达100%的地(市)。200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免缴低保(特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杂费制度。2004年,市教育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同年11月,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湘潭视察时,高度评价我市教育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领先全省、超出全国,已迈入现代化发展新阶段”。2005年,“两基”的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8.66%,居全省第一;加大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教师培训力度,增添了教育发展的后劲;积极推行扶贫助学工作,在全省率先实行城区低保特困户子女免缴杂费制度,全市杜绝了因家庭贫困而上不起学的现象;认真实行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湘潭学生在全省奥赛、创新大赛、艺体类竞赛上均获好成绩;狠抓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2005年完成危房改造96447平方米,完成省八件实事目标任务的265%,获得省、市好评。2005年12月28日由教育部主管的《教育文摘周报》头版报道,湘潭市的教育满意度在全国被调查的344个城市中名列第9位,成为湖南省唯一进入全国前10名的市州。


全市(至2021年底)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273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11所(含民办3所)、成人高校2所、中等职业学校23所、普通中学158所(含完全中学14所,高级中学13所,初级中学9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0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普通小学373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专门学校1所,幼儿园702所。截止2021年底,①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生635655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159513人,成人高等学校74878人,研究生14558人,中职学校20171人,普通高中44570人,普通初中70136人,普通小学169937人,特殊教育465人,专门学校57人,学前教育幼儿81370人。②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为42517人,其中高校10567人,普通中学11070人,普通小学9274人,中职学校1673人,特殊教育学校120人,专门学校18人,幼儿园9795人。③各级各类专任教师32548人,其中高校7826人,普通中学9155人,普通小学9895人,中职学校1262人,特殊教育学校85人,专门学校3人,幼儿园4322人。


近年来,我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贯彻实施“教育强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不断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是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狠抓基础教育质量,全面建成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两型课堂”经验全国推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部级、省级优课比例连续5年居全省第一。2021年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8.2%、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8.8%,超出全省平均水平。高中学考合格率、高考本科录取率全省靠前。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湘潭理工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批“职教本科学校”,市工贸中专等4所公办中职学校相继成为全省“3+2”大专专业试点学校。


二是教育改革纵深推进。扎实推进学区联盟集团化办学、“两型”学校创建、校地融合、中小学教师过渡编制专户、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学前教育“去小学化”治理、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等改革创新;2017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教师发展中心转型试点。2021年被确定为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市。认真落实“双减”政策,课后服务实现学校全覆盖,压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16家,注销70家。


三是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近五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7所,新增公办和普惠幼儿园学位2.4万余个;新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所,新增公办学位3万余个;提质改造普通高中22所;完成非完小和教学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82所、中小学校“厕所革命”389座;改善全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光条件3711间,建成农村教师周转房1679套。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全面“清零”,2018年教育部官网专题推介了我市经验。


四是服务效能有效提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无一人失学辍学,2020年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得到保障,100%安排就读且享受同城待遇。95%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了心理辅导教师和辅导室,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健康辅导实现全覆盖。推进“共创美好生活湘潭行”驻潭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共享和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联盟组建筹备工作,校地深度融合取得新进展。


2022年,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加快推进湘潭教育现代化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省教育工作大会精神,深化“四史”教育,推进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广泛开展系列德育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占比至95%以上。着力加强芙蓉学校内涵建设,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四是狠抓教育质量提升。制定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大力培养普高创新人才,全面规范招生入学,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五是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民办教育有序健康发展,坚决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全力维护教育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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