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
机构信息
地区: 衡南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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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 0734-8551001
地址: 衡南县云集镇清泉南路一号 ;邮政编码:4210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落实,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会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式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人事法律法规案件。

(七)落实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和人才开发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工伤保险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劳动关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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