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业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拟定全县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的配套措施并监督执行,研究规划全县产业投资布局,指导全县工业产业优化升级;负责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工作;负责系统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联系指导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和中央组织。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系统工业企业维稳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工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出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党政办
2、经济运行科
3、科技科
4、安环科
5、劳资科
6、盐业科
7、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