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网上办事大厅)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局级。 ...
机构信息
地区: 河西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2)23039888;监督电话:(022)23039851
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 (300384)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局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强化本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国家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各区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和委托的专利代办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

(六)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七)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本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市委、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

1.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专利代办服务便利化水平。

2.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3.加强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裁决和对专利纠纷的调处工作,规范商标注册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实施商标权、专利权侵权判断标准,指导实施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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