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丛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0-3136646 |
地址: | 邯郸市中华北大街439号质监局丛台区发改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56004 |
邯郸市丛台区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区发展和改革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邯郸市丛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
(七)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
(八)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家要求。
(十二)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三)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四)落实国家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五)结合我区实际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区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区政府下达的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并组织调出和运送。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十七)负责对区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的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储备进行监督指导。
(十八)贯彻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九)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二十一)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二十二)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二十三)监管油气、新能源市场运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二十四)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二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转变职能: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强化制定区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区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区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二)完善经济调节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调节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
(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区级储备管理。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建立企业储备,推动形成区级储备与市级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政务督办、保密机要、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电子政务、安全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负责起草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
2、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3、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科
1、都市经济:研究提出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2、乡村经济:研究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农村经济发展形势。
3、产业发展: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
4、财政金融:研究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参与研究提出我区贯彻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社会科
1、社会发展: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
2、基础设施发展: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3、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制定我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规划。提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
4、粮食流通:拟订全区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粮油收支总量平衡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购销政策,拟订全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5、物资储备和安全仓储:研究提出区级物资储备规模、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实施区级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区级物资储备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依法行政: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发的重大问题研究。
(四)能源科
1、研究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我区能源管理的政策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研究我区能源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2、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资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实施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3、负责我区的中央和省、市属能源企业、分公司、办事处有关协调服务;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能源建设资金支持。
4、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5、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