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香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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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316-8268088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经济开发区 |
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开发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有关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开发区工委、开发区管委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干部及人事的管理,积极推进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培养、教育干部职工队伍;负责开发区内各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党员管理和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办理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老干部、知识分子、统战工作;负责开发区的纪律检查、监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案件的调查审理;领导开发区政法、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工作;负责开发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领导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工作;行使市委授予的其他职权;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注册、登记投资建设项目,核发执照;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实施区内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核发规划建设“一书两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征用、划拨、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证书;负责开发区内房屋产权、产籍、交易管理和房证管理工作,核发产权证书;编制并报批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审批区内项目的环保设计和工程,核发环保“三证”;负责开发区一级财政,实施区内财政预算、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统一管理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管理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开发区涉外事务,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申报区内人员出国(境)事项;负责开发区人事劳动、机构编制和社会治安、户籍等管理以及社会中介、保障组织管理;负责开发区科教、文化、卫生事业及农村行政经济管理;领导和指导市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分支机构的工作,负责工商、税务、金融、保险、外汇管理、进出口检验等机构的监督与协调;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