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鄢陵县人社局内设14个行政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流动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人才评价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
机构信息
地区: 鄢陵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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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电话: 0374-7163850
地址: 鄢陵县梅里路429号
详细介绍

鄢陵县人社局内设14个行政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流动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人才评价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失业和工伤保险股、调解仲裁管理和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股、人事股)+1个股室(机关党办),下辖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6个股级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信息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12个乡(镇)人社所。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县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警机制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省、市、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的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省、市、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训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鄢工作或定居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具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工作,承办部分县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贯彻落实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贯彻执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县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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