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魏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74—6069500 举报电话:12369或0374-2161471 |
地址: | 许昌市龙兴路创业中心B座 |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省、市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八)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
(九)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十)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构成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单位包括17个科室,具体是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法规标准科、财务审计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与自然生态环境科、宣传教育与科技信息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政务服务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移动源污染监管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