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 (二)落实国家、...
机构信息
地区: 行唐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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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 下午1.30--5.30(按国家法定时间执行)
电话: 0311-82981313
地址: 石家庄市行唐县玉城西大街22号
详细介绍

(一)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

(二)落实国家、省、市、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食糖、食盐等物资管理工作,监测县内粮食、食糖、食盐等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三)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做好县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工作。

(四)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以及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储备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贯彻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字综合及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购销调控科

职责:落实粮食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建议。负责实施县级粮食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粮食储备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储备统计工作。

研究提出县级物资储备规模、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实施县级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物资储备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职责: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相关资金,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四)行业发展科

职责: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管理。拟订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和科技统计工作。

(五)督查检查科

职责:对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开展县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级储备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监督检查,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进行监督指导。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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