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北苏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镇党委: 1、加强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机构信息
地区: 无极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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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 5:30(9月1日-5月31日) 2:30- 5:30(6月1日-8月31日) (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1-85760023
地址: 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北苏村金融路46号 北苏镇人民政府
详细介绍
镇党委:
1、加强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律和有关法规作出决定。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镇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7、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工作。对本镇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立即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
镇政府: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做好扶贫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北苏镇共有工作机构9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反应情况和分析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计划、重要决定、决议及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工作,镇机关单位及党政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关内部管理及后勤事务工作。
(3)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各类文件、新闻、信息材料撰写及全镇统计、资料工作。
(4)负责镇档案、机要保密和处理各种电文、信函信访工作。
(5)承办镇党委、镇政府、镇人大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1)负责全镇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具体做好组建党组织、培养发展党员、党员和干部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信息调研以及处理党务工作。
(2)负责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调动及任免考察、录(聘)用、轮岗、转正定级、离退休和干部档案整理等工作。
(3)负责全镇老干部管理工作,协调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各项待遇。
(4)负责镇党委的政治思想宣传、理论学习以及全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镇人大的工作计划、重要决定、决议的落实工作。
(6)负责联络和组织镇人大代表对镇政府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7)协助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视察、执法检查、评议基层单位、检查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8)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全镇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重要文件等;
(3)负责《北苏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镇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镇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镇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镇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镇政府领导和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8)承办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1)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2)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
(3)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5)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6)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7)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2)实施乡政工程设施的监察;
(3)实施乡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
(4)实施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
(5)实施部分乡镇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监察;
(6)实施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监察;
(7)实施部分环境保护方面的监察;
(8)行使部分爱国卫生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党工委、管委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负责辖区内教育相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5)负责辖区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作。
(6)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7)开展相关就业服务工作。
(8)负责辖区综合文化旅游服务工作。
(9)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相关工作。
(10)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11)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做好残疾人保障相关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处理农业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参与全镇农业经济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严格贯彻执行和宣传好《农技推广法》等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各项法律和方针政策;
(3)努力推进农业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率和农产品质量,保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4)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的农资供应,负责病虫害防治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6)负责各种农业补贴的申报和发放。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
(1)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
(2)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
(4)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
(6)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工作。
(2)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3)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4) 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5)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6)全面摸清、动态管理,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7)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8)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9)完成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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