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
(一)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市、区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行...
机构信息
地区: 璧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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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向阳街242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市、区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交通枢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负责全区公路、铁路、民航、水运、轨道交通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和维护。负责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五)承担全区公路路政和运政管理责任。负责全区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及城乡客运、轨道客运、出租汽车、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联运服务、集装箱运输、旅游汽车、汽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驾驶学校行业管理。

(六)承担航运运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船舶检验、船舶驾驶证照审核、水运设施维护及航道养护等水运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具体执法交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八)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局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十)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协调配合全区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十一)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将原区交通委员会所属的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交通运政稽察大队)、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机关。划转后,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区交通局所属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对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仍分别由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规定,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2﹒重大重点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区交通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商区交通局拟定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审定。

3﹒铁路、民航及交通规划职责分工。区交通局负责对接市交通局,做好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协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区综合交通规划;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接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牵头审查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负责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4﹒口岸物流职责分工。区商务委负责牵头统筹全区口岸物流工作。制定商贸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等工作。牵头推进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标准化建设、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牵头对接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璧山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区商务委做好口岸物流相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商务委负责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做好口岸物流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的平衡衔接。区交通局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协调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农业物流发展工作。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工业物流发展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财务科(统计科)

指导交通系统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交通行业预决算;负责交通资金的管理及拨付;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内审工作,实施局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交通系统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三)法制安全科(港航管理科)

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船舶检验、水运设施维护及航道养护等水运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行业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动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交通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贯彻执行交通建设管理的政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交通建设规划的拟定和实施;承担交通项目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及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的公路、水运养护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推动交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指导交通建设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其他有关工作。

(五)运输管理科

负责全区的交通运输行业和运输市场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运输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协调与衔接,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运输发展规划、运力和线网布局规划;负责交通运输统计;负责紧急客货运输运力的保障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和运价工作;负责客货运站、场、维修网点的规划和设置,客货运线路调整和投放的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对汽车驾驶学校实施行业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做好相应的证、牌、单和票据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负责交通企业行业管理;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

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集中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论证、审查等工作;组织推进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和相关电子政务工作;具体管理机关政务服务窗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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