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公安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政策,起草全县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二)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
机构信息
地区: 磴口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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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电话: 0478-2601606
地址: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镇东风街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政策,起草全县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二)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部署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违法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进行治安、户政、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审报少管、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内部执法工作。

(七)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负责全县防范、处置邪教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负责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和宣传规划,监督落实情况。

(十二)指导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实行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三)严厉打击遏制经济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国家、法人、公民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秩序。

(十四)负责全县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1、政治工作办公室

科长:石磊      

2、机关纪委  

主任:王殿明

3、情报指挥中心    

主任:宋秀君

4、督察法制大队

大队长:郭治东   

5、警务保障室  

主任:刘剑

6、办公室       

主任:刘杰军

7、警支大队  

大队长:吴飞  

8、政保大队

大队长:李万军   

9、经侦大队  

大队长:侯建岗  

10、治安大队     

大队长:孙强   

11、扫黑办

大队长:贺伟 

12、刑事侦查大队      

大队长:魏伟   

13、禁毒大队          

大队长:吴杰    

14、反恐怖和巡特警大队    

大队长:刘胜军        

15、看守所    

所长:侯瑞华 

16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公安)

大队长:马珍云   

四、派出机构:

1、东升派出所

所长:杨有田   

2、东风派出所

教导员:郭辛平

3、粮台派出所

所长:巴图尔   

4、渡口派出所

所长:全威   

5、补隆淖派出所

所长:王永明     

6、隆盛合派出所

所长:高磊   

7、沙金派出所

所长:张力    

8、乌兰布和(中心)派出所

所长:曹晓红   

9、纳林套海(中心)派出所:

所长:徐向军    

领导班子

何   蓉     磴口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高慧卿    磴口县党委委员、政委

李   楠  磴口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陈   涛    磴口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陈良飞    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驻纪检组组长

车小林   磴口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宝成   磴口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飞     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石   磊   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

任文祥   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贺   伟   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晓勇   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领导分工暂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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