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审计局
(一)负责对区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
机构信息
地区: 荔湾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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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0-81944642,020-81940859 监督投诉电话 020-81944642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百花路1号
详细介绍
(一)负责对区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配合开展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全区审计工作规范、办法和工作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制度、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3.区本级各部门、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其绩效。

5.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6.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7.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8.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及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9.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10.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等与区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审计局应当进一步提高审计管理水平,加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杨立新: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区委审计办秘书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温建伟: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国有企业审计,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接受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科、重点项目审计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洁明: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内部制度建设、保密档案、财务管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宣传信息、后勤保障、电子数据管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内部审计指导、特约审计员等工作。接受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分管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冯健敏: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审计计划管理、审计质量管理、审计整改和审计统计等工作。接受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财政审计科,协管区委审计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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