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工科、督查科、法制科(挂执法指导科牌子)、公用事业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城镇管理科。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直属机构: 德清县环...
机构信息
地区: 德清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 8:30—12:00,14:00—17:30 冬令时8:30—12:00,13:30—17:00
电话: 0572-8060627
地址: 德清县武康街道南蘋街106号;
详细介绍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工科、督查科、法制科(挂执法指导科牌子)、公用事业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城镇管理科。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直属机构:

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德清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德清县城市亮化管理处、德清县市政管理处、德清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工作职能:

(一)统筹推进全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牵头协调和解决“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拟订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四)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和指导,牵头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和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承担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间和领域内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调。

(五)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组织查处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跨区域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七)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城市亮化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城市亮化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研究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户外广告、城市亮化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数字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城管的日常工作;参与编制城市管理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九)负责受理并办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及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负责研究提出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调整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事权行使范围和权限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开展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探索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优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着力创新监管手段,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督信息共享,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贯彻落实到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领导信息

邱连荣、沈立强、娄海强、张宏伟、吴志军、童爱民、王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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