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1、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2、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3、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机构信息
地区: 兴城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日 8:30—17:00;
电话: 0429-5815605
地址: 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
详细介绍

1、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2、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3、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4、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发展规划。 

6、承担医疗保障指标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直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具体待遇和支付政策。 

8、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9、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 

10、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1、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12、指导规范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13、负责管理全市定点医药机构。 

14、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15、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16、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7、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统计、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 

18、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9、负责全市医保基金的安全防控。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