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富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标签: | 富川县,退役军人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4-7895083 |
地址: | 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建路34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协调指导落实。
(五)组织协调指导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烈士墓、烈士陵园等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门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