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民政局
1、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民政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3、...
机构信息
地区: 津市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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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电话: 0736-4222650;
地址: 津市市银苑路969号;  
详细介绍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民政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3依法指导和协调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并指导婚姻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的地名规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废名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6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

8、管理、监督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等。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民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10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此次决算公开范围包括:津市市民政局机关、津市市社会福利院、津市市救助管理站、津市市殡葬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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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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